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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培训
[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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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和《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21年9月9日下午在天朗气清办公区会议室(三)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培训由院长陈驰主持,在岗研究生导师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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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付恒副院长组织全体参培导师再次集体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付院长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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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驰院长组织全体参培导师集体学习《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解读了培养环节的新要求。陈院长强调: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要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陈驰院长对2021级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方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了详细解读。陈院长还就根据学校的管理办法完善学院研究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等工作进行了布置。最后,陈驰院长代表学院党委和行政,对全体导师的辛勤耕耘、无私奉献表示感谢,预祝全体导师教师节快乐!

参加培训的导师还就研究生学习计划的提交、参考文献阅读考核等工作的实施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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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博 审核:付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