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恒,男,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项目3项,厅局级项目1项;曾获四川省第八届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四川省“精彩一课”一等奖,在《中国法学(海外版)》《四川师范大学学报》《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等CSSCI期刊中发表多篇文章,科研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编著《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与犯罪预防法律指南》等多部书籍。长期从事法学专业研究生基础理论课与《党内法规学》等课程的讲授。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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