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要求,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我院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金课摄制工作,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商家参与本项目竞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金课摄制服务
服务内容:完成金课理论讲授、讨论、对话、沙龙等现场实录拍摄,以及后期剪辑、制作等工作,需体现思政 “小课堂” 与社会 “大课堂” 融合。
项目预算:参照 2024年中小学金课摄制费用标准,每节课 24000元(含拍摄设备、人员、差旅、前期拍摄及后期制作),具体课节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周期:需在 2025年9月10日至9月15日期间完成拍摄(每节课拍摄时间不超过 1天),并配合完成后期包装对接。
二、商家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制作、视频摄制相关服务。
拥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拍摄设备(参考设备清单:全画幅电影摄影机、指定型号镜头、稳定器、专业收音设备、影视灯等,具体可咨询获取详细参数),且具备专业拍摄团队与后期制作能力。
近 3 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熟悉思政类课程内容规范,能严格把控涉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影像、资料的使用合规性,确保拍摄方向正确。
三、竞价响应要求
响应文件组成: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如设备购买发票、租赁协议等);
团队介绍(含摄影师、编导、后期人员资质证书);
报价单(需明确单节课摄制费用及各项明细,加盖公章);
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服务案例视频等)。
提交方式: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封面注明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金课摄制项目竞价响应文件 + 商家名称”),于 2025 年9月9日 17:00 前,送至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桃李园一号楼307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说明:响应文件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竞价资格。
四、竞价评选方式
我院将组建评审小组,从资质合规性、设备匹配度、报价合理性、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完整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结果将在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商家签订服务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7390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4日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 审核:范锡文 终审:胡尚峰